时间:2020-04-23 08:00来源:[db:来源]作者:[db:作者]点击:
日前,河北省教育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等发布通知,提出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。通知明确,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(每学期按5个月)计算。疫情防控期间,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。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,15天(含15天)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,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。多余部分退还学生。(人民日报记者史自强)
通知截图
微博截图原标题:河北学生因疫情未住校可退宿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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